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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吊裝帶和成套索具停止使用情況
1、本體被切割、嚴重擦傷、帶股松散、局部破裂時,應報廢。

2、表面嚴重磨損,吊裝帶異常變形起毛,磨損達到原吊裝帶寬度的1/10時,應報廢。

3、合成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(發黃)、表面粗糙、合成纖維剝落、彈性變小、強度減弱時,應報廢。

4、吊裝帶發霉變質、酸堿燒傷、熱熔化或燒焦,表面多處疏松、腐蝕時,應報廢。

5、成套索具金屬件嚴重碰傷,產生變形影響使用。
6、成套索具金屬件嚴重銹蝕影響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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